个人数据出境管理办法(个人数据出境管理办法什时候颁布的)

海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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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数据出境的最新政策及实践

1、数据基线:政策设定三条关键基线:一般个人信息累计100万、10万;敏感个人信息累计1万。企业需据此评估数据跨境需求。合规路径:数据处理者有四种方式满足政策要求: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享受豁免条件。

2、随着政策的细化,2022年以来,一系列数据出境管理法规相继出台,如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认证规范和标准化合同模板,为实践操作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导。数据出境路径: 安全评估:对于涉及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大规模跨境转移,必须通过省级网信部门的国家层面安全评估,以确保数据在跨境旅程中的安全性。

3、首先,对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CIIO)需对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进行申报。对于非CIIO的数据处理者,若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或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亦需申报安全评估。

4、区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重要数据影响国家安全,而个人信息则更侧重于个人隐私保护。 数据类型识别判断数据是否为个人信息,要考虑识别和关联,即使看似匿名化,也可能因结合其他数据暴露个人身份。判断是否为重要数据,需考虑其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的影响,以及具体场景和行业要求。

5、政策解读:重要数据出境,将受到严格控制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

6、数据交易合规审查涉及众多要点,包括数据领域基础背景调查、数据安全能力、数据产品来源合法性审查、数据产品可交易性、数据产品其他利益相关方、数据产品流通风险等。数据流通风险包括数据交易场景、限定数据使用条件、数据流通的特殊限制、是否涉及数据出境等。王捷律师对数据出境部分进行了深入分析。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九大疑问、四大价值全解析

1、《办法》详细规定了通过订立标准合同实现个人信息出境的具体条件和流程。这一办法不仅明确了谁可通过订立标准合同实现个人信息出境,还详细解释了合同的内容要求、合规路径、合同的备案流程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者需遵守的行为准则。

2、标准合同适用条件: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少于100万人、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超过相应人数的,可考虑使用标准合同。大企业需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合规。

3、《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过程。这一标准合同主要针对出于商业目的,需要将国内个人信息传输至国外的企业。这类需求常见于跨国公司、数据或信息业务核心企业以及中国企业出海等场景。

4、李瑞律师指出,《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已于2月24日发布,至此中国数据跨境传输监管机制的“三件套”均已正式出台。她强调了中欧标准合同机制的异同点,尤其是角色划分、合同条款与备案机制、数据接收方所在法域政策评估等方面的不同。

5、结合《标准合同办法》第13条的规定,即“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开展的个人信息出境活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

6、《备案指南》的背景与意义 2023年2月24日,国家网信办公布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订立、备案等要求,形成了个人信息出境三条路径的细则和落地指南。

个人数据出境管理办法(个人数据出境管理办法什时候颁布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1、在2023年2月2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并实施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通过订立标准合同实现个人信息的合法跨境流动提供了具体制度安排。这一办法细化并落实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出境的规定,对我国的个人信息出境管理进行了顶层规划。

2、标准合同适用条件: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少于100万人、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超过相应人数的,可考虑使用标准合同。大企业需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合规。

3、《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过程。这一标准合同主要针对出于商业目的,需要将国内个人信息传输至国外的企业。这类需求常见于跨国公司、数据或信息业务核心企业以及中国企业出海等场景。

4、年2月24日,国家网信办公布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订立、备案等要求,形成了个人信息出境三条路径的细则和落地指南。《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八条对数据出境的三条路径进行了规定,其中一项即为通过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方式进行信息传输。

5、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强化对金融机构的信息安全保护和监管。组建国家数据局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整合数据资源,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6、对涉及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可具体划分为(C)。

数据出境的若干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数据出境的若干管理制度包括:我国建立健全数据跨境管理规则。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跨境活动日益频繁,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出境需求快速增长。我国作为世界数据资源大国之一,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相较于其他国家也更大,亟须建立健全数据跨境管理规则。

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评估需考虑数据出境的合法正当性和风险可控性,包括数据合法性、授权同意的合法性,业务活动、履行合同的正当性,以及数据属性、收发双方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数据接收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整体法律环境等。

数据安全法规定了数据出境的若干管理制度具体包括

1、第八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2、数据出境的若干管理制度包括:我国建立健全数据跨境管理规则。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跨境活动日益频繁,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出境需求快速增长。我国作为世界数据资源大国之一,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相较于其他国家也更大,亟须建立健全数据跨境管理规则。

3、数据安全法明确了6项数据安全制度:(1)数据分类分级与核心数据保护制度。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

《办法》详细规定了通过订立标准合同实现个人信息出境的具体条件和流程。这一办法不仅明确了谁可通过订立标准合同实现个人信息出境,还详细解释了合同的内容要求、合规路径、合同的备案流程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者需遵守的行为准则。

月7日,走出去智库(CGGT)联合《互联网法律评论》举办了一场关于“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实务疑难专题研讨会”。来自华为、腾讯、TCL科技、比亚迪、长城汽车、顺丰、药明生物、华大基因、同方威视、西门子、壳牌、雀巢等多家企业的嘉宾参与了线上研讨。研讨会由走出去智库(CGGT)总经理陆俊秀博士主持。

六种数据出境活动免申报,详情见工作实务问上海市网信办对申报材料的查验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材料查验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充材料时限为10个工作日。相关规定的执行以《规定》为准,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传输、存储至境外;(二)个人信息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查询、调取、下载、导出;(三)国家网信办规定的其他个人信息出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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